排烟风机的开启
排烟风机的开启需要遵循相关消防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,以下是关键步骤和注意事项:

一、自动启动(联动控制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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火灾报警触发
- 当火灾报警系统探测到烟雾或高温时,自动向消防控制中心发送信号。
- 系统联动启动排烟风机(需提前编程设定逻辑,通常与防烟分区内的排烟阀、防火阀联动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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排烟阀/口开启
- 排烟风机启动前,对应防烟分区的排烟阀或排烟口应自动打开(通过电磁阀或电动执行机构)。

二、手动启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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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场手动操作
- 在风机控制箱处将开关切换至“手动”模式,按下启动按钮(需确认电源正常)。
- 部分系统可能需先打开排烟阀,再启动风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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远程手动操作
- 通过消防控制室的联动控制器(如火灾报警主机)手动启动排烟风机。

三、操作注意事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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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源检查
- 确保风机电源(主电+备电)正常,控制回路无故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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阀门状态
- 确认与风机联动的排烟阀、防火阀处于开启状态,避免风机过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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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械检查
- 定期维护风机轴承、皮带、叶片,确保无卡阻或锈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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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动测试
- 定期测试风机与火灾报警系统的联动功能(需在非消防状态下模拟测试)。

四、规范要求
- 《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》(GB51251)
- 排烟风机应能在280℃下连续工作30分钟(需配置防火阀,超温时自动关闭)。
- 风机应具备自动、手动和远程启动功能。
- 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》(GB50116)
- 排烟风机启动信号需反馈至消防控制室。

五、紧急情况处理
- 若自动/手动均无法启动,立即通知消防维保单位检修,并启动应急预案(如疏散人员、使用自然排烟等)。
提示:具体操作需以项目设计文件和设备说明书为准,非专业人员切勿擅自操作消防设备。定期维护和演练是确保排烟系统可靠的关键。